☆《儿童权利公约》中所指的“儿童”包括哪些人?
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第一条规定:“儿童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,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”。而我国法律规定,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人。因此,《儿童权利公约》中的“儿童”与“未成年人”的概念基本相同,均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。
☆《儿童权利公约》规定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
生存权:指每位儿童都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。
受保护权:指保护儿童免受歧视、剥削、酷刑、虐待或疏忽照料,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护。
发展权:指儿童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。
参与权:指儿童享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。具体表现在知情权、意见表达权、监督权等。